雇員不同意是不能強迫的. 如果EXEMPT EMPLOYEE法定工作時間是一周40小時, 那麽任何多出40小時以外的工作必須是由雙方同意才能執行. 當然一旦同意加班是沒有加班費的 .
我認為是違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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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美國(某些州):隻有少數特殊行業,雇主不能強迫加班。 -allmeteor- ♂ (143 bytes) () 11/30/2010 postreply 05:44:04
• 那跟澳大利亞不一樣.我們這裏如果雇主總要求加班, -URBB- ♀ (94 bytes) () 11/30/2010 postreply 13:1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