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駕照五年了,一直規規矩矩地開車.也從來沒有拿過罰單.是上個月卻給警察逮住了,開了個罰單.原因是registration過期了.其實也才過期六天.當然這是我們的錯,何況經濟不好,聽說警察也多開罰單增收.就想交錢了事.可打電話去交錢,人家卻建議我們上庭.於是,我們也就打定主意去上庭碰碰運氣.眼看這開庭的日子越來越近了,心裏卻很沒底.
請問大家有沒有類似的經曆?我該怎樣去說服法官取消我的罰款呢?
另外拿到罰單後一個小時,我們就register了.不知這能不能成為取消罰款的理由之一.
謝謝各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