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複:美國刑事案過來人從技術層麵解讀翟田田案件結局的形成

我認為新澤西檢方從大陪審團通過起訴翟田田到決定撤銷此案的這兩個星期中,從技術層麵上來講,翟田田自己的態度也有很大的作用。他們本來大概以為他在監獄裏過了四個月生不如死寧可絕食的生活,一定很怕再被抓進監獄,所以他們在通知律師翟已被大陪審團起訴的同時聲稱一旦翟回到美國可能被捕,以為翟會因此不敢回去,這樣他們就有足夠的理由因為翟的“潛逃”不能出席庭審為自己抗辯而stay這個案子。沒想到翟已經知道了中國所有媒體也就是所有華人的關注是個極大的壓力使得他們不敢再輕易造次,同時對自己在美國是否有案底非常看重,所以在大陪審團審議時就堅決要求簽證返美參加。被拒絕後聲言要繼續申請簽證去美國為自己在法庭庭審中抗辯。檢方終於明白了,要stay這個案子而得到一個兩全其美的結局這條路走不通。然後最終決定放棄。

 

當然,這並不是說翟田田救了他自己。如果沒有中國老百姓的關切,他就會回到美國立即被扔進監獄,坐牢一直做到他認了輕罪為止,就像蟻良東一案的結局一樣。蟻因為與大學教授發生矛盾被抓進監獄,要他認個輕罪,他不肯,於是就整整坐了9個月的牢,直到後來他實在不能支撐下去了,認了輕罪,才放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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