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主老貓和各位達人,
本人在南加,有一天晚上在自家門前社區街上停車,車尾略微超出停車線一點(因為前車太靠後,占了部分我的車位),第二天早晨發現我的車被拖走了。花了250刀把車贖出來。
聯係了Property Manager,那女人一副討厭官腔,自然不能解決任何問題,最後說如果要Fight,需要書麵寫信給HOA Board of Director,請HOA定奪。
我發現在我車上的TOW NOTICE上寫錯了地址。我停車的地方是222 A street,社區開具的Tow NOTICE上寫的停車的地方是222 B Street。可是我們社區裏B Street沒有222號。不知道這是否成為我Fight的理由,除此之外,似乎沒有更好的理由。
聽說如果在街上吃了警察的罰單,罰單上有錯誤的話,法官會取消這個罰單。我這次是在社區裏吃了HOA的罰單,不知道這種出錯的罰單是否有效。無論如何我要寫信給HOA強調罰單有錯,不能成為有效的文件,所以要他們退還拖車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