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合同工有段時間了,續了幾次合同。合同寫明,每周至少可以工作40個小時,周末報本周的小時數,他們按照小時數給錢。
上上周工作了三十幾個小時,周末報上去了。可支票拿到後,發現東家隻給了十幾個小時,因為對我的工作不滿意,說效率低。
請問,我該怎麽辦? 謝謝
做合同工有段時間了,續了幾次合同。合同寫明,每周至少可以工作40個小時,周末報本周的小時數,他們按照小時數給錢。
上上周工作了三十幾個小時,周末報上去了。可支票拿到後,發現東家隻給了十幾個小時,因為對我的工作不滿意,說效率低。
請問,我該怎麽辦? 謝謝
• 打官司,我勝算如何? 謝謝 -老糊塗2- ♂ (0 bytes) () 09/23/2010 postreply 18:24:28
• 你有文字合同和出工時間的證據嗎?有,勝算大。 -abyz- ♂ (366 bytes) () 09/23/2010 postreply 19:35:26
• 合同上沒有“效率低扣工資“的條款, 但是是這麽說的 -老糊塗2- ♂ (253 bytes) () 09/23/2010 postreply 20:07:29
• 打官司耗時費精力 -abyz- ♂ (180 bytes) () 09/24/2010 postreply 21:4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