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誰知道為SIBLING做綠卡移民擔保後, 這個經濟責任的時間期限具體怎樣規定的?
假如SIBLING移民來美一直找不到工作, 或者以後丟了工作的時候, 我是否都必須負擔SILBLING的一切生活費用和醫療費用嗎?
如果SIBLING移民來美5年後不申請成為美國公民,而且工作不滿10年, 我是否必須負擔SILBLING的一切生活費用和醫療費用。
就是說理論上來講, 我是否有可能必須負擔SILBLING的餘生的一切費用?
如果上述情況發生, 我有可能退出擔保嗎? 謝謝。
有問題:關於移民 擔保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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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0/2010 postrep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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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ur sibling has to work for certain years to get the benefi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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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0/2010 postrep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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