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斑竹,並回答其中問題

謝謝老貓回答

1。 合約上目前有4個人,阻止我租房,並且要告我的室友是其中一個。

2。 租約是一年,但是我查詢了GA Civil Code,隻有他們租不出去才有權利收我一年的權利,對嗎?並且他們依照相關法律,隻要新租客背景良好,他們無權阻止對方入住。對不對。

3。我走的時候房東還沒有在這份合約上簽字(80%確定)。而且我沒有收到簽字的合同,是不是說這份合約沒有效力。

4。他們沒有我的地址,隻有一個我父母的地址。我是成年人,我父母假如接到信會說我不住在這裏,是不是沒有地址他們就沒辦法告我?

律師幫我起草了信給房東,其中重點是

1。作為房東您有和我溝通的義務,但是您拒絕和我溝通,並且我有證據我積極地尋找轉租人,你沒有履行房東的義務。

2。我有證據屋裏非法住了和約上不存在的人。

3。 你拒絕和我溝通,卻把問題推給室友。這一行為違反了相關法律。

4。 我走的時候你還沒在合同上簽字,合同其實還沒生效。所以並不存在我的違約行為。(這點我不大確定其實,而且很有可能他會在我走之後簽了字)

5。 我作為租客履行了我的義務,您一旦對我進行控訴,我會控告您誹謗和詐騙

 

給室友

1。你給我的email是不真實的的並且有誹謗性,我會將這封信作為證據在庭上使用。

2。 根據和約11條,我租房需要得到房東首肯,所以與你無關。你無權幹涉我在租客上的選擇。

3。 根據佐治亞法律,合同隻規定了我和房東的權利和義務,與你無關。所以在法律上你無權告我或者毀壞我的信用記錄。 你告我的行為違反了credit reporting laws 和 Georgia law.

4。 我盡我的力量遵守條約,即使這個和約有法律效力,我owe you no legal obligation.

5。 如果你告我,我會請律師對你告我的任意一條counter claim。 You are warned and should govern yourself according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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