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個小谘詢公司,時不時的需要雇用新人送到客戶那裏去工作。最近有一次麵試了一個人,推薦給客戶,客戶也滿意準備用他了,他卻在開工前告訴我他另有高就了,這樣導致我們失去了這筆生意。其實我們還有其他不錯的人選,推薦誰都是一樣的。而且我每次麵談時都會明確的問對方的誠意和有沒有其他選擇。
經過了這次教訓,我想在以後麵試通過後,推薦之前,請候選人簽署一個預備合同來保護我的權益。基本上就是說我會在客戶同意後雇傭你,而你如果在最後一刻退出而導致我們損失的話,你需要賠償一定的數額。
這個合同的目的隻是希望那些手中已經有其他機會的人不再來攪局,這樣的合同不知是否合法?其實我也理解每個人都會最大程度的利用手中的籌碼來獲得最多的利益,這本來無可厚非,但是我們這樣的小公司,生存不易,何況外麵現在大把的人找不到工作,我們不希望因為一個人貪心讓其他人得不到機會。
希望版主和其他專業人士多指教,謝謝!
麵試雇員的時候可以簽這樣的協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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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複:麵試雇員的時候可以簽這樣的協議嗎? -bostonjoe- ♂ (102 bytes) () 06/23/2010 postreply 18:07:56
• 不能,因為谘詢公司的性質, -小經- ♀ (86 bytes) () 06/23/2010 postreply 18:51:34
• 回複:麵試雇員的時候可以簽這樣的協議嗎? -單身老貓- ♂ (646 bytes) () 06/23/2010 postreply 20:56: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