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人原來被告是他也是心理上有點問題,到一同事家門口放花,經常打電話給這個同事,等在那裏等等。
現在問題是他已經用冒充的名字寫這些話了,並寄給其他人看。如何解釋得清楚不是自己呢?
謝謝 + 急!
這個別人是指家裏的其他親戚,朋友。
所有跟帖:
•
還是不很清楚。我的理解是他又去騷擾原告了。你是怕他被再次起訴。對不對?
-~0~-
♀
(228 bytes)
()
05/06/2010 postreply
10:1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