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別人是指家裏的其他親戚,朋友。
來源:
evermiss
於
2010-05-06 08:3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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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我悄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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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人原來被告是他也是心理上有點問題,到一同事家門口放花,經常打電話給這個同事,等在那裏等等。
現在問題是他已經用冒充的名字寫這些話了,並寄給其他人看。如何解釋得清楚不是自己呢?
謝謝 + 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