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的不清楚。你是要起訴他偷用家人的郵件地址還是他勾引別人?

還是這個“別人”要起訴他?這個“別人”和上次他被告過一次有關係嗎?法院有下禁止令嗎?

所有跟帖: 

這個別人是指家裏的其他親戚,朋友。 -evermiss- 給 evermiss 發送悄悄話 evermiss 的博客首頁 (204 bytes) () 05/06/2010 postreply 08:36:52

還是不很清楚。我的理解是他又去騷擾原告了。你是怕他被再次起訴。對不對? -~0~- 給 ~0~ 發送悄悄話 (228 bytes) () 05/06/2010 postreply 10:1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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