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意老貓的意見

我記得我的離婚官司中,我前妻的律師樓是本地最有名的,而且是出名的幫女人打離婚官司的。我自己找了一個收費較低的律師。我發現,不管大小律師。他/她們手上都有很多案子,所以不到確切要上庭的前幾天,他們是不會化太多時間準備的。在準備上庭的一年半中,我沒隔一兩周就和律師會麵一次,請教我該如何去做,他們有很多經驗和策越。但是他們說過的,也許他們自己隔段時間都忘了。但是,我有做筆記,有準備各種材料。最後我贏了官司。在庭上,我發現,我前妻的那個大律師更本就沒有好好準備,全憑我前妻所說的。我的律師說我是她三十年來最好的顧客。

老貓說的,案子自己隻有一個,如果想要打好官司,自己要好好精心準備,就像做科研一樣,否則是浪費精力和金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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