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日是confirm上月26日的要求。我是Pro Se,所以來這問老貓。盼答複。

對方沒有file motion。單就一封給judge的信附了一個proposed order就達到他的目的了。我的問題簡單來說就是:如果法官已簽了對方的proposed order,我可以要求法官重判嗎?
理由1、對方的要求不合法。
理由2、對方違反法律程序。

是不是凡是法官判決了的就一定不能改? 或一定要上訴到上級法院?

懇請老貓答複。萬分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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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複:12日是confirm上月26日的要求。我是Pro Se,所以來這問老貓。盼答複。 -單身老貓- 給 單身老貓 發送悄悄話 單身老貓 的博客首頁 (149 bytes) () 04/21/2010 postreply 05:57:18

thank you very much! i will do it today. -~0~- 給 ~0~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4/21/2010 postreply 08:0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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