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方沒有file motion。單就一封給judge的信附了一個proposed order就達到他的目的了。我的問題簡單來說就是:如果法官已簽了對方的proposed order,我可以要求法官重判嗎? 理由1、對方的要求不合法。 理由2、對方違反法律程序。 是不是凡是法官判決了的就一定不能改? 或一定要上訴到上級法院? 懇請老貓答複。萬分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