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盲的建議:

如果沒經濟原因,既然2人分處2個國家,那你就不要再回中國了,也不要讓她來,自然分居幾年,到時不管在中國還是美國離起婚來都容易。如果有經濟原因,數量小的你就吃虧算了,不要再找她。如果大,估計你也難追回。辛好沒孩子。不治你們之間還有啥難分割的事沒?

所有跟帖: 

但是我總要再結婚啊! -東海濤西岸波- 給 東海濤西岸波 發送悄悄話 (170 bytes) () 12/12/2009 postreply 22:4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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