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適合居住

你可以將以前下水管道工來清水管,兩年來共五六次,每次樓上大量用水(開洗衣機洗碗機)的時候, 下水道的水就往廚房的水池冒很髒很臭.來證明這個房子已經是不適合居住,並且證明問題是回流而不是cooking,你甚至可以提出要求賠償。

至於微波爐(兼抽油煙機)燒壞了,你堅持稱你是正常使用,應該不是你的責任。

另外兩個更應該是Onwer的責任。

重要的是你在法庭上能否表達清楚,所以可以考慮請律師幫你辯護。估計房東也是想你不會請律師,就來威脅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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