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這種思維是有點強盜邏輯。
回複:思維的差別是。任何人給你幹活,你不反對就表明你願意付給合理的費用。
所有跟帖:
• 隻是為提醒大家。和有些美國人,事務所打交道,要小心。如此而已。 -傻大個 - ♂ (0 bytes) () 09/19/2009 postreply 16:11:51
• 別那麽氣急敗壞。我也不讚成美國的這種習慣,可這是這個社會認可的。 -傻大個 - ♂ (274 bytes) () 09/19/2009 postreply 16:08:14
• 說到打官司,那是按習慣來判呢?還是按白紙黑字的什麽來判呢? -9264- ♂ (91 bytes) () 09/19/2009 postreply 21:36: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