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老貓:
佛州是可以過錯離婚吧?基本上要看對方實際的contribution to the marriage by each spouse,是說lp之前主婦後來讀書不工作,無實際貢獻。況且title上也沒她的名字,她無權分房分車,是吧?
lp已把我賬上的存款取走,並搬走,這個合理合法嗎?我怎麽能把錢要回來?是我個人賬戶的,我們沒共同賬戶,我都沒弄明白lp就憑密碼銀行就讓她取了?不核對身份麽。
關於撫養權我工作忙照顧不了小孩,但我可以請父母來幫忙,或繼續在國內帶。
了解佛州法律的給些建議。或給些相關例子。
焦頭爛額。。。
回複:回複:多謝老貓和各位,還有一些問題請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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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身老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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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7/2009 postreply
08:16: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