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學城頭談得淡不得閻顏之爭?

來源: Stegy223 2019-08-09 17:19:19 []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3164 bytes)
到了今天這個熱度不得不誠實地正視一下這個問題 - 在wxc 這種大眾平台上談得淡不得閻顏之爭?
 
絕大多數情況下一篇突破性的文章發表後隻是科技界內部的事。大眾們並不關心也沒那閑心去先試圖搞懂那裏麵涉及的科學。這葡萄糖載體蛋白一事就比較特殊。不隻是限於Nature2012和Nature2014發表文章。後來是科普樂園家喻戶曉。這是啥?這是大眾媒體。嚴肅的科研世界與大眾媒體規則與標準皆然不同。學術科研世界講究的是科學的思辯精神,詰問是常規。另一方麵大眾媒體講究的是王婆賣瓜,自賣自誇。在媒體上講科學聽說過一句一引嗎? 在媒體上講科學一句都不用引。所以如果同時搞就是 one person wearing two hats.   有人來說事了,就有角色定位困難的問題。應該說小顏己於二年前到了普林斯頓。國為國外有個時間差,看來老閻近來才注意到並仔細研究起來。
 
從社會甚至法律公平的角度講,央視並不比wxc高級。也就是說你一旦進入大眾媒體,不可能自立規則,隻許一些媒體講自己好聽的,不許另一些媒體講自己不喜歡聽的。這不是人人都覺得有權力想說Trump什麽就說什麽嗎?
 
對於“抗癌”一事,“每分鍾幾千轉”等媒體上存在的報道老閻如有不同說法( 己寫在其博文中),該到哪裏去講?沒有那個“正規學術途徑” 老閻可以靜消消地講。言論自由社會總不能說老閻不許講吧。 這裏聲明一點由於上麵講到的原因(context) 俺隻能承認老閻想講他有這個權力,無法否定。但這並不代表俺得同意老閻的每一條或老閻說的大部分東西。
 
西方社會並沒有法律或社會“約定俗成”不許網絡媒體討論任何發表在科技雜誌上的文章。客觀情況是對於美國大眾來講 who cares.  這時候正是去海邊或進山裏乘涼的時候。
 
在網絡上討論當然要遵守基本文明準則,注意對事不對人。真正懂言論自由與法律界線的網友其實可以談談這點,這對大家會是件有益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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