曆法改革方案的要素

         根據現在見到的一些曆法改革方案,包含的要素大致有:年首、四季、分月、月外日、星期、周外日、閏法等7個。各要素的選項列舉如下:

  1. 年首:

公曆1-1;

公曆2-4(近似立春);

立春;

公曆3-21(近似春分);

春分;

公曆12-22(近似冬至);

冬至。

  1. 四季:

四立四季(光照四季或天文四季);

分至四季(北半球近似氣候四季);

曆法季度。

  1. 分月:

12個小大月(30、31日月);

30日等月(1、2、3、4、5、6、年中、7、8、9、10、11、12)。

13月(28日/月)

12個月(28,35日)

  1. 月外日:1日,5、6日
  2. 星期:

7日星期;

5日星期;

6日星期;

5、6日候

  1. 周外日:
  2. 閏法:

公曆閏法;

128年減閏法;

天文計算法。

一個曆法方案應由哪些要素組成,要由創製曆法的基本原則來確定。因此曆法的基本原則是首要問題。從事曆法改革的學人,首先應當討論曆法的基本原則,得到共識。然後才能具體討論要素和各要素的選項。本人下一篇的題目將是曆法改革的基本原則的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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