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說的, 和我的觀點沒有本質的不同啊。(你在理解別人觀點上,似乎有些困難? 或者,你先學點基本邏輯去反駁不同的觀點?)
第一條:人類確實有自由意誌 去選擇 或者拒絕上帝。(除了物質論的無神論:一切都是物質決定意識,其實就是沒有人的自由意誌。物質滅了,一切都玩完了,人生其實是毫無意義。)
第二條,那就不是真信。真信的,肯定在行為上有表示。
聖經的話如果隻是針對別人的,那麽,對自己的救贖 毫無意義。對嗎?
我的觀點說得夠清楚,你可以花時間去理解 (希望不是誤解和故意曲解)沒有信息量的重複隻會浪費大夥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