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基因”到底危害在何處?
筆者在《“轉基因”之我見》一文中,對於“轉基因”提出了兩個基本觀點:1,轉基因技術本身是中性的;2,轉基因的危害在於人類的商業目的性和政治目的性。不過,有人提出此文沒有觸及一個重要方麵:轉基因食品(或轉基因作物)對人類和人類社會的影響。下麵談談與之相關的問題。
1,環境問題
從環保的角度來說,環保的一個基本理念就是平衡,大自然本身的平衡。轉基因食品(或轉基因作物)本身,不是大自然給予的。有人因此認為:“轉基因”破壞了生態平衡!
這部分人的觀點是:“轉基因”所帶來的基因改變,與自然界自然發生的突變,在“量”上不可能是同一數量級的。自然界的每個突變,都需要經過自然選擇、自然淘汰、自然適應、自然吸收、自然平衡。“轉基因”的巨大突變,如果不加控製,對將來生物界和自然界的影響,不是今天我們可以用前瞻或預見的方式來評估的,搞不好就是人類的災難。甚至有位教授這樣評價說:轉基因技術從根本上滅絕人類,是邪惡技術。
如何回應這個觀點?
如果說我們這個世界的一切都是上帝創造的,每一個物種都是上帝安排的,轉基因技術絕對是一項邪惡技術!違背上帝旨意的反上帝、反人類之舉。
事實上,當今世界物種消失的速度是每年1000個左右;而同時,每年會發現1.5萬個新的生物物種,其中相當一部分是由於環境變化而新產生的物種,遠遠超越人工“轉基因”物種的產生數量。這說明自然界物種的進化從未停止,我們人類自己也是一直在進化之中。
所謂進化,並非是向著先進的方向變化,隻不過是為了適應環境而進行的變化而已。最近幾千年來,人類的進化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麵:一個是大腦,另一個是抗病性。“適者生存”法則所體現的,就是人類需要適應環境的變化。人類所具有的所謂智慧,也不過是為了適應環境而變化而發展的一個功能而已。如果在麵對環境的改變時不能做出對物種延續,或者說對基因的存活有利的反應(或進化),人類也將會被淘汰;疾病依然是自然選擇的一個重要載體,而我們人類的基因也一直在不斷調整,以適應外界環境不斷變化的病理世界。這些事實是否也違背了上帝的旨意?
再來看自然界的物種進化。事實上,生物界有很多自然變異都是跨越很大的,尤其是麵對惡劣環境(環境突變)時,基因變異十分顯著,遠遠大於人工“轉基因”。這說明:人工“轉基因”並沒有超越自然界本身的基因突變或雜交,隻不過是一種特殊條件下的基因突變而異。
一個簡單的例子:花粉的傳播,可以在短時間內播種到風或者動物可以帶到的任何地方,毫無目的性,其間發生的基因漂移、基因突變、基因雜交等,無人可以預測。當然,這也可能產生對人類有毒有害的新物種,但自然界本身就會存在有毒有害的物種,絕不是自古沒有,這就是“適者生存”法則。
也有人認為花粉的傳播與雜交,隻是同一物種之間的事情。但某種動物(包括人類)吃過這種花粉,由於其含有的某種化學成分或病毒分子,而導致或誘導的動物自身基因的改變或突變,卻沒人可以預測。也許,這就導致了某種進化,隻不過我們沒有察覺,或者沒有去研究罷了。當這種進化導致了疾病,甚至死亡,那就是自然選擇;當這種進化導致人類更加健康,增強了免疫力,人類從此就進化了!
正如前麵說的一樣,這種進化,不是以人類自己認為的“好的進化”、“有危險的進化”、“種內才能雜交”等為依據的,隻是為了適應環境。如果自然界的進化真的是要按照特定的規律,地球生命的進化就不可能實現,因為早期的生命形式隻有原核生物中的某一種(比如藍綠藻),而現在的生物種類則是原來的上億倍。上世紀提出的“地球生命的進化斷層”,以及“地球生命的跳躍式進化”等觀點,說明自然界本身就沒有按照統一模式進化的規律,隨機性很強,自然選擇、適應環境才是法則。所謂的門、綱、目、科、屬、種等,隻不過是一種人為劃定的界限而已。
小結:地球的環境與生態一直在變化之中,平衡是暫時的,人類的影響是有限的,不是決定性的。適應環境的突變具有“隨機性”,“轉基因”隻不過是一種“目的性”的技術,獲得的還是一種“隨機性”物種,是適應環境的隨機物種。最終,新物種還是會與自然達成平衡。人工“轉基因”物種之所以沒有超越自然界本身,是因為它的產品最終還是要經過大自然的選擇、淘汰,隻不過是一種“地球生命的跳躍式進化”。
2,病毒問題
轉基因技術的一個重要手段,就是病毒載體。重組DNA與微生物雜交,可能產生有害的病原微生物。有研究證明:某些植物病毒與人的基因能夠發生相互交換;禽流感病毒逐漸向可以感染人類的方向突變。即使是沒有采用病毒載體,新物種的DNA會不會導致人類DNA產生可能的突變?因此,有人擔心:人類吃下去轉基因食品之後,會不會導致這些病毒DNA或外來DNA進入人體細胞?
首先,談談“實質性等同原則”。所謂實質性等同原則,是指轉基因生物與自然存在的傳統生物在相同條件下進行性狀表現的比較。比較的內容包括生理性狀、分子特性、營養成分、毒素含量和過敏源等是否有等同性。如果實質上是相同的,就應該將轉基因生物與傳統生物同樣對待,視為安全。
反對者提出的理由是“孟山都公司”所說的“實質性等同原則”,實際上是為了“不做生物化學檢驗或毒理學檢驗”。這種說法與前麵談的“實質性等同原則”,不是一致的,不是一個層次的。況且,“孟山都公司”本身推廣的“轉基因產品”就是一個目的性和利益性很強的東西,其危害性是可想而知的,即使是支持“轉基因產品”的人也不一定認可“孟山都公司”。
病毒(virus)是由一個核酸分子(DNA或RNA)與蛋白質構成的非細胞形態的靠寄生生活的生命體。而朊病毒(Prion)是一類不含核酸而僅由蛋白質構成的可自我複製並具感染性的因子;就是蛋白質病毒,是隻有蛋白質而沒有核酸的病毒。在自然界,病毒的進化以及對人類的影響,促使人類的抗病性也在進化。轉基因技術出現之後,病毒對人類的影響出現了新的危機,因為病毒的突變,無人可以預測,造成很大恐慌。實際上,因為人類知道轉基因裏麵可能含有病毒DNA或蛋白質序列,才會恐慌;而自然界本身的病毒導致的人類疾病,人類反而認為是很正常的,不會感到恐慌,即使是無法醫治的艾滋病。
事實上,病毒的範圍還在擴大。miRNA是在10年前才被發現的,目前己被確認為是癌症、老年癡呆症和糖尿病等多種人類疾病的誘因。這些miRNA通過壓製或關閉特定基因來發揮作用。中國南京大學的研究,首次展示了植物中的微小核糖核酸能通過人類消化道而不被降解、首次找到了這些來自植物組織的活性微小生物基因信息物質對人類細胞發號施令的例子。這意味著:我們吃下去的“轉基因產品”不隻是維生素、蛋白質和能量,可能還包含有基因調控因子,正如前麵談到的花粉一樣。有研究認為:我們人類自己,就是感染了一種病毒導致的基因突變的“轉基因產物”,而原始進化上沒有發生變異的生物,則是大猩猩的祖先。
還有人列舉了“轉基因食品”的很多危害:損害人體的免疫功能;損害人體多種器官的功能,特別是肝腎;動物實驗證明有致癌作用;影響生育功能,致畸胎,導致生殖器官缺陷;導致不孕、不育和流產等等。我們反過來想一下:能夠導致上述這些疾病或危害的東西,是否僅僅就是“轉基因食品”呢?有沒有一種特殊的疾病是“轉基因食品”導致的呢?即使一些實驗證明了危害,那麽實驗本身的數據是否可靠?要知道,提供這些實驗數據的人,很可能就是反對“轉基因”的;如果有人說是中立機構,這也是一種假說。為什麽人類往往忽視農藥、化學製品、食品添加劑、輻射等等對人類造成的危害呢?經濟利益!
如果說隻有病毒或細菌才會產生危害,可實際上C、H、O等原子對於人類也都是無害的,那豈不是世界上就沒有有機農藥或有害添加劑了?這表明:對人類有害的東西,不能以類別來劃分,除了“量”是一個關鍵,我們對於“有害”的來源和範圍的認知,還是十分膚淺和有限的。即使我們認為“轉基因食品”有害,可以拒絕,但你能夠拒絕其它轉基因生物通過DNA或基因交流進入我們食物鏈中的食品嗎?你能夠拒絕大自然本身的基因突變或基因交流產生的有害病毒或細菌進入我們食物鏈嗎?很多含有外源DNA的“轉基因食品”(包括人工的和非人工的),我們都無法察覺,因為整個地球充滿了外源DNA的交流。即使是嚴格執行“實質性等同原則”,人類也不能100%確保不會有新的突變產生,因為生物的進化是隨環境變化而變化的。
小結:我們人類生活的這個世界,病毒細菌無處不在,可能導致變異或突變的物質無處不在,DNA或基因的交換、交流是隨機的,不可預測的,但卻是以適應環境為目的的。人類的生存與進化,也是為了適應環境。拒絕食品單一化,接納食品的豐富多樣化,還要鍛煉身體,增強自身的免疫力,讓自己的免疫力得到進化,才是人類生活的頭等大事。
3,基因的自我保護
很明顯,生物多樣性的形成與基因變異有關,但基因變異與基因穩定是一對辯證的關係,這就是基因的自我保護。我們說“基因變異”了,是因為要適應環境變化,這是一種基因的自我保護;我們說“基因穩定”了,是因為要淘汰不健康的基因,讓健康的基因遺傳下去,這也是一種基因的自我保護。
所謂基因的自我保護,是指自然界有一種能力(或者說趨勢),為了適應環境,盡量把好的基因傳下去,把不好的基因淘汰。在自然狀態下,母體有一定的選擇功能和鑒別功能,對於不健康的胎兒,母體有時候會采取自然流產的方式。不能正常繁殖的騾子或獅虎獸,就是自然界的一種“基因自我保護”,這樣的特殊“轉基因”例子,自然界很多。這一原理也同樣適用於轉基因技術:有優良性狀的轉基因產物可以適應環境、適應人類生存,就可以遺傳下去,即使它某些功能會因此而失去,但也隻是一種基因的自我保護,或者說是物種的自我保護。
對“轉基因食品”感到恐慌的人,往往隻是認識到了“潛在的危害”,而並不知道這種轉基因產品是否真的會有危害;一切所謂的“潛在的危害”,都是聽別人說的。從基因穩定或自我保護的角度來說,當基因變異超出了某個範圍,自然界會用自己的方式淘汰它;能夠生存的,能夠適應環境的,就達到了轉基因的目的,就是一種“跳躍式進化”。所謂的對“未知突變(轉基因)”的恐慌,隻不過是在人類控製這個絕大部分被認為是有序的世界時,不希望這個已經被主宰或控製的世界,突然來了一個新的未知的物種。或許是上帝主宰的世界,不允許有違反上帝旨意的新物種誕生?那麽,每年新發現1.5萬個新的生物物種,為什麽人類不感到恐慌呢?
因此,轉基因的潛在危害,是人類自己對自己的行為的一種擔心,是對《聖經》的挑戰,因為過去認為的物種是上帝創造的,或者說是自然選擇的結果,而轉基因物種是人類自己幹的“未知的事”。由於對其未來的發展與生存有一個未知數,所以感到恐慌。這種恐慌,一方麵是新的“轉基因食品”是否在將來會進一步突變;另一方麵,其它生物(包括人類自己)吃過這種東西之後,自己是否會產生未知的變異。
小結:基因的自我保護,是基因一種本能;生物的自我保護,也是一種本能。轉基因食品(或轉基因作物)本身,隻不過是人類的一種“定向培育與選擇”。從食品與作物的角度來講,這本身也是一種基因的自我保護、人類的自我保護,人類為了生存與發展的自我保護;從人類對轉基因食品(或轉基因作物)的恐慌來看,也是一種自我保護,是人類為了自身的健康、生存、繁衍與進化的自我保護。
4,最後的結論:
1) 轉基因技術隻是一種技術,就像騎車;
2) 轉基因作物的生命確定性,就是生命的跳躍式進化;
3) 轉基因導致的環境與生態問題,要靠自然界去淘汰與驗證;
4) 轉基因食品對人類的影響,導致了人類增強自身免疫力的重要性;
5) 轉基因食品對人類的危害,除了《聖經》,就是人類自身的愚昧與無知;
6) 轉基因公司的危害,在於其不可告人的商業與經濟目的,更有潛在的政治與軍事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