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謝提供信息。我隻是想以“同性戀”為例,

我隻是想以“同性戀”為例,揭示一下“人類認為理所當然的思想觀念(即:天理)可以錯到什麽地步”和“為什麽會錯到這種地步”。人類還有許多思想觀念需要反思。以後我會慢慢議論,如“論痛苦”、“論幸福”、“論愛情”、“論洗腦”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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