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一個UFO的目擊者,我從不相信什麽“外星人”之說。我看到的UFO隻不過是符合這一縮寫的“不明飛行物”,而並非時髦的“外星人的飛碟”。
不妨注意一下﹕為什麽諸多報告中被“發現”的所謂“外星人”,與人類有那麽多的共同點呢?但似乎沒有人能認真地想過這個問題。
退一步說,即便我們承認這些“發現”並非各種原因的捏造,而全部都是真實的,我們仍然不能肯定“外星人”之說——為什麽我們不能認為這些“發現”不過是“未來人”呢?
我們一再幻想著超越時空回到以前去,而忽視了我們的現在恰恰就是未來人類的“以前”,那麽未來人不是同樣也可以來把我們當做曆史來探測嗎?我們見到他們,不也是同樣類似原始人見到我們的情景嗎?所以:
與其相信“外星人”,不如相信“未來人”。
被“發現”的所謂“外星人”幾乎具備我們人類的所有基本特征﹕有四肢和驅幹,有長著五官的腦袋,隻是比例尺寸不大一致。有些人甚至描述“外星人”還可與地球人通婚。那麽能夠具備這些特征的可能性“外星人”必定遠遠低於“未來人”。
外星如果存在生命,其形態很可能與地球上的生命大不一樣。眾所周知,澳洲大陸的袋鼠和鴨嘴獸,因為被“諾亞”所遺忘而沒有能夠進入“方舟”,於是和我們歐亞大陸的動物長期隔絕,產生了非常大的差異。沒有人會去設想:袋鼠能和梅花鹿交配並產生什麽新的優良品種。在同一個地球的自然環境中尚且如此,怎麽能夠設想,在遠隔遙遙星空、環境大不一樣的外星球上進化而來的智能生物,竟然會和地球人類大體相同呢?
被“發現”的所謂“外星人”無一例外全都是在科技方麵大大領先於我們,這一點同樣是“未來人”具有更大的、幾乎是毫無疑義的可能性。而“外星人”真的就能做到這些嗎?“外星生物”就真能進化到這種程度嗎?隻能是大打折扣。
這一點,並不因為它們能跨越太空到達地球就說明其先進,我們不是也向其它星球發射了飛船、不是也登上了月球嗎?我們“侵入”任何一個星球時,誰也不會認為隻因我們跨越了太空,就不必提防那裏的生物主人,就必定比它們先進得多。
不是有人懷疑,失蹤在火星表麵的飛船就是被“火星人”拿獲了嗎?同樣的道理,“外星人”僅憑“登地”,未必就比地球人先進。
然而有關所謂“外星人”發現的報告中,“外星人”幾乎就是“上帝”,地球好象是它們的一個試驗場,人類就象被關在這裏的猴子。人類不是也把猴子看作自己的祖先嗎?在猴子眼裏,這些比它們先進得多的“未來猴”把它們關在籠子裏,拿它們來做各種各樣的試驗。如果猴子的智能足夠,說不定會有哪一個“聰明”的猴子也要誤認為人類是“外星猴”呢!
被“發現”的所謂“外星人”,它們對地球上發展變化相對緩慢的自然環境以及其它生物,都一概沒有太多的興趣,總是在和人類糾纏不休。我們如果有可能探測曆史,最關心的事也是完全和它們一致的。那麽我們根據這一點仍然可以認為﹕更大的可能性還是“未來人”而並非“外星人”。
那麽筆者真相信被“發現”的“外星人”必定就是“未來人”嗎?否!我隻不過是說,“外星人”之說比“未來人”還要不可信得多
如果我們在探測曆史中遇到了自己的祖先並殺死了他,那麽現在的我們到底是存在還是不存在呢?
其實不必殺死自己的祖先,你若在曆史上移動一塊地上的石頭,說不定就會改變現在的一切——這塊石頭因為被你移動,也許就恰好絆倒了一個孕婦而引起流產,而這位孕婦懷的恰恰是曆史上的重要人物。於是某一場戰爭會因此改變結果,從而影響到大批人的命運經曆、悲歡離合。
要知道,每一個人的父母當初如果一念之差沒有結合,現在的你就不存在了。更何況大規模的曆史變遷。
這麽說,既然連探測曆史是否能實現都如此值得懷疑,那“外星人”之說就更是漫無邊際的瞎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