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哈, 對的, 我也堅絕支持我老公再找的, 那畢竟是他的自由。 隻是他的兩個孩子未必答應, 而他又是很愛那兩個孩子的。

本帖於 2025-06-17 08:53:31 時間, 由普通用戶 gzlady 編輯

我已經決定做個living trust 了。 上麵把共有財產分好的。我們也已經達成共識了。 隻是要做成reversible 的, 萬一我們以後要把房子賣掉, 一起去私立老人院, 或是我們中途要換一個一層的房子。 但無論如何, 都會確保兩人去世後的公平分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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