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被老婆要求離了,,,理由就是不愛了,也沒有外遇。據他說完全蒙在鼓裏,不明所以,總之是有點難以置信的。言歸正傳,3個孩子,大的今年考上大學了,倆小的跟我家的差不多大,都是正在叛逆期或者進入叛逆期。
因為財務上沒有足夠的錢再買一套可以容得下3個孩子的房子,而且中學也不太適合搬家轉學,他們權宜之計是在家附近再租一個studio。夫妻倆一周一輪照管孩子,誰照管孩子就住原先的大公寓,另外一人住studio。。。當時聽了他們的安排我都驚了,還有這種腦洞大開的安排方式,不過也不是不行吧,起碼孩子們不用顛沛流離。。。
這都一年了。最近約這個哥們吃飯,消息發過去顯示已讀但是沒有回複,幾次都是如此。我和領導有點擔心,怕這哥們別是出什麽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