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就是大開打, 誰勝誰負就是未知數。鬧大了, 單位, 居委會出手, 有人為此付出生命

我的遠方表姨, 走的很近。

我姨是老師, 她老公是江南造船廠(好像是, 太久遠了)技術人員, 家裏4口人, 我表妹和表弟。

 

文革開始, 兩派鬥爭。

他們住的地方, 是4層樓。公用廚房和衛生間。在浦東, 算嶗山新村?

 

某天, 我表妹在走廊玩, 6歲, 不知為啥, 和姨父同廠的同事, 女, 將滾燙的開水澆在了表妹的大腿上, 急診, 終身不穿裙子(後話)。

姨父氣不過, 在單位和對方理論, 最後, 將自己送進了監獄。

在監獄幾年後, 肺病去世。。。

 

後來被追認烈士。。。收到小孩護養費到18歲。

 

 

現在說說輕鬆, 當時, 我姨受的苦真是說也說不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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