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閨房之內的活動訴諸兩人之外,除非心理醫生/婚姻輔導,包括神職人員,其餘的所有場合/聽眾,都不適合,我覺得不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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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我同意,當時就說過他的。
-寂寞的煙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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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8/2024 postreply
11:19: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