閑的無聊,八卦。
鄰居家的,十幾年前在 Facebook 上麵遇上了的,雙方同齡,都是36歲。
男士單身未婚,女士帶著一個女孩,12歲。男方的要求是希望有自己的孩子,女方同意。於是乎結婚,組成一個新的家庭,他們的女兒在婚後第二年出生。
12歲的女孩對繼父反感,特別是眼看著妹妹被父母寵愛,而她自己的生父則對她的存在沒有足夠的重視。
轉眼,女孩讀大學了,她選擇外州的大學。
大學沒畢業,她已經懷孕,產子,學業自然就停了。
生活無繼隻有搬回原地,即媽媽的家。
剛開始的時候,女孩的男朋友也一起來了加州,擠住在一起。一些日子之後,鄰居家的男主人讓這位整天無所事事的男朋友離開,“我們沒有責任負擔你的生活”,男主人說。
生活如此這般的過著,今年,女孩的媽媽終於替女兒找到一份工作,“政府工呢”,鄰居老懷安慰,至少不會被輕易被辭退。
據說,那位男朋友沒有支付孩子的撫養費,每年大約上門三、兩次探望兒子,僅此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