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婦生了4個孩子, 老大是兒子, 從小送給了大伯。
老二是兒子, 長的清秀, 文氣, 曾經去了黑龍江, 後來回到家鄉無錫, 一個銀行當領導, 結婚有一個兒子。
老三是女兒, 就是現在, 照片還是特別的舒服, 好看, 像媽媽。她1955年生的。她婚姻幸福, 兒子也安排的很好。老三畢業分配去紡織廠, 在廠裏被當時的車間主任看中, 他們差3歲, 結婚的。
老四是女兒, 特別聰明,能折騰。很早戀愛, 又換戀愛, 和第二男戀愛期間, 和第三男戀, 然後和第三男結婚有一兒。
第二男也結婚有小孩了。
N年後, 老四覺得真愛還是第二男。第二男也覺得老四是他的真愛。
雙方離婚, 結婚。老四經濟很好。
在父母年老了時候, 是老三接父母同住, 照顧的特別好。
父母也和其他孩子說, 老三管父母, 今後的所有資產歸老三持有, 大家有意見不, 據說沒意見。而且有文字公證的。
老二的故事有點唏噓。老二在婚姻期間, 被銀行的一個長5歲女的, 未婚女看上, 發展到婚外戀。女的緊逼男的離婚, 男的不肯。女的運用各種手段, 最後, 男的殺了這女的, 自己也被槍斃了。
父母走後7-8年,房子動遷了, 拿到500+萬。
老三自願給老四(妹妹)打了50萬。
給侄子打了 20萬(二哥的唯一兒子)。(平時沒往來)
給送出的大哥打了10萬。(平時沒往來)
家庭很平靜的。
算不算好心有好報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