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前在一National 文化機構工作過,我們有很多收藏品,國家每年撥款買各種的收藏品。還有一部分收藏品來自於個人捐贈。
曾經有個赫赫有名的畫家去世,我們早已經知道他的遺囑,他把所有的東西都給我們單位。他去世的當晚,我們派出了security 部隊,把他的房子給封鎖了,收藏部門花了幾個月的時間把東西裝箱搬了過來。
他房子裏的舊家具賣了,某人花了三百磅買了dresser,在抽屜隔層裏發現了畫家的舊書信,還到了我們單位。這件事在媒體上報道過。
政府給了很多撥款,讓我們從市場上買他以前的作品。有一副掛在單位的餐廳的裏。
很多人去世,在遺囑裏把收藏品留給我們單位,如果不送慈善商店,我們的庫房根本裝不下。很多東西其實沒有什麽價值,收藏者對它們有感情吧。
有個老教授把一塊有早期人類活動遺址的土地捐給了我們,我們把它賣了。
第一個把紅樓夢翻成英文的英國人,把他所有的收藏都給了我們。這些藏品還在。
達芬奇作品在英國巡展,也來我們單位露了臉,準備工作,包括接送非常costly,因為英國的國家政府部門是沒有保險預算的。
隨便寫寫,沒有順序邏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