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記得我兒還小的時候,我婆婆說我帶兒不對,給意見說要怎樣怎樣,要老公轉告我。我聽了大怒。我心想,我帶娃晚上連覺也沒得睡,一兩小時起來一趟,你隔那麽遠,什麽情況都看不見,屁的意見倒是提得歡。
後來姑姑來一次。姑姑是牛津的博士,觀察我們帶娃那個仔細,臨走前高屋建瓴地說,看了我們帶娃,覺得我們帶娃還是認真負責的。我聽了也是大怒。我想你自己不結婚不生娃,偏的像個領導檢查工作似來一趟。我的娃,我想怎麽帶就怎麽帶,用得了你來檢查給意見嗎?
所以,別人的娃,少給意見,人家做娘的,有人家的教育理念和方法。你有自己的教育理念和方法,自己生一個娃,自己用上(這也是我想給娃的姑姑說的,哈哈)。你要把人家有娘的孩子接過來養,還是先看看有沒有法律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