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雖然少了爸爸,媽媽還在,孩子還能感受到家的溫暖。在自己的家裏可以自由自在。當然,前提是:1. 媽媽經濟獨立,有能力給孩子提供良好的生活環境。2. 爸爸也和孩子有聯係,周末可以去爸爸家小住。3. 爸爸媽媽雖然離婚了,但不是仇人,溝通順暢。我家現在就差不多這樣。
我有男朋友,但不住在一起。等以後孩子大了再考慮。不是孩子的親爹,天天生活在一起孩子大人沒人能舒坦。一地雞毛,各自損傷。不過這樣的安排也是有前提的:1. 男朋友和你的想法一致。2. 兩個人家住的近,平時可以經常見麵。
這樣安排適合離婚有孩子並且不打算再要孩子的人。特別適合女性,因為你隻需要照顧好自己和孩子。避免了很多繁重的家務和煩惱的瑣事。
但缺點是,我有時候懷念三口一家那種親密的感覺。和男朋友沒有那種bon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