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去參加一個聚會,跟一位男士聊起來。他告訴我他正在離婚,因為老婆以前出過軌,但是從來沒有道歉過。後來又因為孩子的矛盾,已經在離婚了。而他老婆的出軌對象就是他曾經最好的朋友,是我公司裏一位同事,有婦之夫。我知道了後,對誰也沒說過。因為我覺得那是人家的私事,再說都過去了,如果在公司裏給傳出去,對人家不好。我連對老公都沒提過,因為我知道他這人很保守,跟我在同家公司上班,萬一出於正義感嘴不嚴給傳出去,對人家影響不好。所以這事就爛我肚子裏好了。不過那位男士跟我公司其他一位同事也是朋友,所以估計也有其他同事知道,不過反正我沒有傳出去就好了。
另外有位白人美女同事,在出差期間跟別人好了,一段時間後跟老公離婚,然後搬去那邊城市同居,跟這邊的同事,除了一個朋友,都完全斷了聯係了。即使她再回來出差,約她也避而不見。公司裏也有人說她cheat, 同情被她甩的老公。可能她怕被人judge, 所以都避而不見吧。其實我根本不會judge她,相反我很感激她。她在我剛來的時候對我很熱情,經常周末開車帶我出去玩。她跟老公也很親密,總是love honey的掛在嘴上。出去購物我一次電話也不會打給老公,而她要打好幾次電話給老公匯報,說I love you。她離婚了我也不覺得她虛偽,不見怪,沒到離婚那一步,是要做出恩愛的樣子啊,難道掛個臭臉嗎,還要讓外人知道來嚼舌根嗎?當然也有人就是喜歡抱怨,旁人覺得這種男人我早踢飛了,她怎麽這樣啊,居然還跟這麽惡心的男人在一起,她啥時候離婚啊?其實人家就是喜歡發發牢騷,日子照常過得好好的。
有位丹麥的老太太我很佩服,簡直就是外交家,到哪裏都能交到朋友。她知道自己兒子的婚姻長不了,女方大十幾歲帶兩娃,男方年輕單身。但是她從來沒有反對過,即使在他們離婚後,她跟女方也是朋友,依然招待她和孩子來度假。她老公去世前重病臥床,那時她跟一位也是有婦之夫的男人好了。道德學家會說,你丈夫重病最需要你的時候,你居然出軌,太渣了。其實人性不遵循道德,正是因為壓力大,所以特別需要情感支持吧。那位男士也有一位多病的妻子,也許兩人同病相憐,走到一起了。據說男方妻子氣得要命,但是她醫藥開銷大,需要依靠男方。後來那位男士還是離婚了,也沒跟丹麥老太太走到一起,而是成了朋友。他和後來的妻子回丹麥度假,也是這位老太太招待他們。
有位遠親正在離婚,說起來男方很渣,出軌還藏私房錢,然後很決絕地就走了,跟另外一個女人在一起了。雖然我也沒聽到the other side of story, 不過我猜還有其他內容,所以我也一句沒罵那男的。男的能藏私房錢是因為家裏男人管錢。為啥呢?我知道的女方有亂花錢欠一大堆信用卡債的毛病,兩人為此經常吵架,估計吵過才決定由男方來管錢的。男的以前也提過三次離婚,每次都是被女方talk out of it. 估計這次機緣巧合借了外力,有了外遇所以有力氣決絕離婚遠走他方了。具體事情隻有當事人清楚,我也是瞎揣測而已。我是覺得變心不是道德問題,轉移財產才是道德問題,因為觸及根本利益。不過以前我也有女同學離婚時藏私房錢的,被男方知道還上門罵了她。她說兩人感情都壞到離婚地步了,她當然要為自己打算啊,所以後來單位發錢她都不拿回家了。也有道理嗬,隻要不是大筆財產,也情有可原吧。
我對這些男女私情的問題,是毫無道德感,懶得judge。又沒人給我發錢請我judge,我操那心幹嘛?世人覺得感情不變是positive, 是normal。在我看來感情易變才是positive, 是normal。感情不變是negative, 是abnormal。感情和人性也不受世俗規矩的束縛,所以婚姻法壓根不提感情,隻約束錢和關於孩子的權利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