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搬到我們州,共5年。2006年9月搬來的

他們後來賣了房子。

住#1的養老院。住了一年, 老公媽媽不喜歡餐廳提供的食物, 說太肥。她又不合群, 體驗不好。

最後三月, 她硬是自己買食物做食物, 浪費了他們交的錢。月費含吃, 住, 還有娛樂。

 

然後, 去了我們附近的一般公寓, 我們每周幫買菜, 其實就過一條馬路。

公寓裏各種年齡段都有, 他們挺喜歡的。

知道老公媽媽在那公寓走了, 我們將老公爸爸搬到我們家。

就住了一個晚上, 他去同樓層的衛生間, 摔了。

然後就是醫院, #2的養老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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