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中, 生大病, 就是有medicare, 這費用也是很高的。
先 生病的那個, 可以花掉兩人名下的所有的, 才可以有medicaid, 那麽, 離婚的話, 至少可以保留一半。medicaid 可以早申請。
老實說, 第一個先 生病的,用完家裏所有的, 對第二個生病的, 也不公平。
還有, 假如他們的婚姻已經出問題了, 或生病的一方變得古怪了, 離婚也正常。
還有, 離婚後, 至少可以保證, 自己名下的錢, 想給誰就給誰, 不會發生,我走了, 我得錢給配偶的下一輪花的問題。
所以, 事情發生後, 可以從多方麵考慮, 那個是大點的好, 那個是小點的好, 要自己去平衡。。。
好吧, 我先想到這些, 大家還可以延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