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續破案,都解決不了人命失去的事實。而且很多大規模槍擊犯根本不在乎是不破案。很多都是作案後要不和警察火拚,要不就自殺。
康州事件,和拉斯維加斯事件,用錘子可以一次殺那麽多人嗎?
國內槍不如刀,槍的隱蔽性差就是在禁槍的大前提下,對槍危險度重視的大前提下形成的。沒有這個前提,還提啥隱蔽性啊。
你看墨西哥公然殺人都自然變成隱蔽事件了。好奇怪不是嗎?
後續破案,都解決不了人命失去的事實。而且很多大規模槍擊犯根本不在乎是不破案。很多都是作案後要不和警察火拚,要不就自殺。
康州事件,和拉斯維加斯事件,用錘子可以一次殺那麽多人嗎?
國內槍不如刀,槍的隱蔽性差就是在禁槍的大前提下,對槍危險度重視的大前提下形成的。沒有這個前提,還提啥隱蔽性啊。
你看墨西哥公然殺人都自然變成隱蔽事件了。好奇怪不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