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因是,一方麵我有琢磨這些的毛病。另一方,我真的相信,搞清楚這個概念是對生活問題有幫助的。
的確不少朦朧青澀的愛情發動於荷爾蒙,情欲。但是胎生於欲望的母體後,愛就是個獨立元素了。沒必要再和情欲緊緊綁在一起了。何況情欲催生不隻是愛,還有各種惡,殘暴。愛這個苗苗可以成長,是基層的善,就如有人說要找人品好的。人品好的,有情欲會演變成愛,不好的恐怕不知道生出啥邪念來。
而且沒有證據表明,愛一定由情欲催生。有不少和諧的愛情是雙方了解後知趣相投後產生的心心相應。不一定都是性性相吸的幹柴烈火的。愛了,再產生情欲也是可能的。當然愛還有其他的產生模式。這裏就不一一例舉了。
一段關係中,可以既有愛,又有情欲,也可以隻有愛,沒有情欲。或隻有情欲,沒有愛。各種模式都可能存在。
但是因為社會道德要求,和大家美好的期望,就有一種正確的愛情期望,就是真愛必須是愛情,性,高度統一不可分割的。
理想是美好的,現實是骨感的。
有些人就會把性欲,性能力當作愛來表達,來追求。一旦對另一方失去性欲,就覺得愛不存在了。需要去尋找能激發自己身體的真“愛”去了。完全不知道,或者刻意否認愛來至於自己內心的善,真正發動不是靠自己的身體發動,而是靠自己的心靈。
相應的因為有些人迷信性和愛的綁定關係。一旦看到對方身體不能發動,就認為找到了對方不愛自己確據,或憤怒,或悲哀羞恥。
在社會層麵,失去性也讓人對某個關係中還有沒有愛抱懷疑的眼光,性不和諧也成為家庭的恥辱,讓人在群體生活中抬不起頭。而隻有性沒有愛的,反而可以振振有詞的標榜有愛。比如有生了幾個孩子的家暴家庭。人們會質疑說孩子都生了幾個了,還會沒愛。
所以性,愛不可分割的實際結果就是具體可見的性代表了隱含的愛。認可這個觀念,就會下意識的把愛這個本該由心靈來主導的感覺,讓位身體主導。
所以反對為了一個理想婚姻關係模式,硬把性,愛捆成一個真愛模式。把性說成是愛的必要元素。混淆人的觀念。
真正的愛就是在乎,在乎自己和對方。正確的愛情模式就是盡自己的能力保障對方,從而保障關係,雙方在關係中找到安心的感覺。至於關係中性如何操作,有還是沒有,是否縱欲。有啥關係呢。人的創造力,要比不受控的荷爾蒙創造力強對吧。為何讓荷爾蒙主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