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哈哈哈,樂死了,幽默到了極點了
回複:嗯,讚成寫進法律,看以後聚會的時候誰還敢跟我提讓我還錢。
本帖於 2012-08-25 09:49:54 時間, 由版主 笑比哭好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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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是est 7:17pm
-啤酒加咖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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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4/2012 postreply
16:1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