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想法幼稚,現在的國家機器已經遠遠不是100年前美國憲法修正案

本帖於 2012-07-22 10:50:20 時間, 由版主 笑比哭好 編輯

允許私人持槍的那個年代的水平了,如果您還覺得可以用輕武器對抗國家機器來“維持某種公正”的話,真的很可笑。您要不要試試用槍打打裝甲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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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隻有一把刀強 -朱哥靚- 給 朱哥靚 發送悄悄話 朱哥靚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7/20/2012 postreply 10:3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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