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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
“道可道”,這三個字裏,第一個“道”字是名詞,指的是世間大道。第三個字也是“道”,卻是動詞,指的是表述。“名可名”的結構也是這樣。這幾句話連在一起,翻譯成現代漢語,大概的意思是:道,可以說得出的就不是永恒的道;名,可以說得出的也不是永恒的名。
老子的思想非常反傳統,他認為不管是自然大道、宇宙大道或是人間大道,一旦我們自認為講明白了,其實就偏離它了。道不受時間、空間限製,而語言恰恰是一種限製。因此,老子認為,隻要我們把大道付之語言表示,就是對大道的一種剝奪,一種侵蝕,一種或多或少的切割。這個意思,也適用我們今天的講課,老子的在天之靈如果看到又有一夥人在這裏談他的道,也會苦笑一下飄然遠去。
後半句“名可名,非常名”,更進一步否定了以概念、名號去定義不同的對象。有幾位西方現代哲學家特別喜歡老子的這個思想。當你試圖去定義時,用的是過去產生的類別劃分。類別劃分本來就是一種最粗淺的概括,已經取消了事物本身的獨特本質,更何況是過去的。這就像讓你在操場上排隊,被劃入了黃隊,但黃隊是你嗎?“黃隊”之名,一時之名,權宜之名,非本性之名,非個體之名。遺憾的是,本來為了方便而叫出來的名,卻替代了事物的本性,人們還特別容易為了名而爭鬥。在老子看來,這從一開始就搞錯了。
按照老子的哲學,他問你一句:“你是誰?”你回答說:“北大學生”,或者說:“副教授”,老子就會說:“你呢?你到哪裏去了?”
總之,不要過於相信已經創造的知識和已有的思維方式對存在的認知。老子教導我們不要過於相信已有的知識。
老子開頭這句話,其實也擺明了一個著作者的矛盾心態。他很謙虛地告訴大家,後麵文字所傳達的意義並不是他心中的終極意義。終極意義隻可意會,不可言傳。但是,如果完全不言傳,人們就很難抵達意會的入山口。因此,這五千字,就相當於“起跳板”,讀者是否要完成那個跳躍,就看自己了。
這就是天下很多第一流著作者的共通心態。他們明知任何表述都是一種錯位卻又不得不略加表述,為了引導別人卻犧牲了自己。真正的智者總是在這個關口上進退維穀。老子無奈地寫了五千字,這讓我們聯想到,世上不知道有多少智慧並沒有留下蹤影。後世滔滔不絕的著作者已是二流,而如果對這種滔滔不絕還沾沾自喜,那隻能是三流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