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艾小盆友繼承了他娘見錢眼開的優良品德,今天在馬路邊撿到一分錢,悄悄放自己兜兒裏了。回到家正想趁神不知鬼不覺之際塞進他的piggy bank,被小艾爸抓獲。
小艾媽認為,這一分錢的失主肯定是找不到了,交給警察叔叔又會太矯情。況且彎腰撿起東西的動作據勞動市場統計就值七分錢,這說明小艾還賠了六分錢(這個算強詞奪理哈)。小艾可以保有這一分錢,不必小題大做。
小艾爸堅持,第一,俺家不是撿破爛的,不能神馬都撿回家,第二,明明不是我們的東西就順手牽羊,會養成愛貪小便宜的習慣。
晚上開了兩次圓桌會議討論,還是沒有共識。
俺娘說,少一分錢能憋倒英雄漢,今天多了一分錢也把小艾媽給撂倒了。
球各位高才給指條明路,如何處理這點偏財。
睡覺前我又想,如果小艾火眼金睛撿到千八百快呢?我會不會糾結掙紮呢?我的朋友有天晚上在銀行的提款機領錢,機器故障,鈔票嘩嘩的往外吐,她說終於體會什麽是天人交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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