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就是小五的不對了。壇子裏的規矩:可以心知肚明,不能當眾指名。該罰!

本帖於 2011-03-18 08:52:37 時間, 由版主 笑比哭好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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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該罰! -無牙- 給 無牙 發送悄悄話 無牙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3/16/2011 postreply 10:5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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