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讀提示:假如你認為新婚之日大喜之時拜完天地,送入洞房後就可以圓房那就大錯特錯了,我老婆跟我進入洞房後,根本就不管我有多麽的猴急,堅持要跟我先立完結婚後家庭內夫妻間的規矩才肯跟我上床,你說鬱悶不鬱悶。
我們倆是在父親部隊的大院裏認識的,那時,她6歲,我7歲,是我當團長的父親跟她當政委的爸爸在開玩笑時的指腹為婚。
我們在部隊機關大院裏一起待了五年,後來,她父親轉業回到了浙江,而我父親則一直留在部隊,平時,他們一直保持著密切的聯係,而我們分開時畢竟都還年紀太小,要不是她當兵回到部隊,我對她基本上都沒什麽印象了。
我考大學並沒有選擇軍事院校,而是考入了本市的那所全國著名的大學,平時,我住校很少回家,隻有到了節假日或需要到家裏取生活用品時,才會回家一趟。
我爸平時工作很忙,很少有時間在家陪我母親的,自從她當兵來到了父輩的部隊,又被分配在機關工作,儼然成了我媽的知心朋友,因此,節假日或休息日,隻要她有空就會經常性的被我媽叫到家裏吃飯陪著聊天,時間不長,早就把我媽哄得樂不可支找不到北了。
我爸雖然在家的時間很少,可是回家後如果看到她在家就會很高興,比看到我在家都高興不知道多少倍,好在我是男孩,從來就去吃什麽醋,反倒是感到有她在家陪我媽,我可以少牽掛一點家裏的事情。
也許是我們從小在一起時就受盡了她的欺負,現在,再見麵後無非是她延續了繼續欺負我的傳統習慣,每次遇到她對我蠻不講理或胡攪蠻纏,我都是習慣性的禮讓,一直把她當成是自己應該謙讓的女生,而且,我也知道如果不謙讓她會有什麽後果,畢竟,她的後台現在比我硬許多,大有“我爸是李剛”的架勢。
部隊真的是很鍛煉人的,幾年下來,她就煉就了在我父母麵前是隻羊而轉身到了我的麵前像隻狼,我一直以“好男不跟女鬥”微笑以對,而她則以壞男人才會跟女人斤斤計較寸步不離,好在我平時在家時間不多,就算是被她欺負也可以落荒而逃,不過,多數時間我卻時常會不自覺地陷入被她欺負的快樂之中。
也許是我們之間太過熟悉了,也許是她早就把自己當成了我家的一份子,也許是她早就從情感上把我父母擺平了,反正她在我家就像是公主,說什麽都是對的,就連婚禮也全部是聽從了她的策劃。
這些都是次要的,從老祖宗傳下來的規矩細查,哪有新婚夫婦進入洞房不先圓房先談婚後男人在家裏應該遵守規矩的?還拿出一張A4紙,上麵早就打印好了我應該遵守的規章製度,隻字未提她應該做到些什麽。
挑幾條不平等條約給大家欣賞一下,也請大家一起來評評這個理:
1、必須無條件愛她一輩子,不得多看其他女人一眼,隻要是雌的,哪怕是長得像恐龍也不行。(生活環境不可能都是男人,而且,連雌性動物都不可以多看一眼,殘酷!)
2、回家後應先問候並且親吻老婆,否則,不允許進入軍事管製區,如果老婆不讓吻,首先要進行深刻的反省,檢討自己直到老婆滿意。(冤假錯案就是這樣造成的!)
3、回家後嚴禁一直玩電腦而忽略了老婆的存在,如果老婆想要玩電腦必須在三秒鍾內讓給老婆,否則作為抗命懲處。(電腦上保存一下都不止三秒啊!)
4、結婚後應保持婚前接老婆夜班的光榮傳統,不得偷懶或找各種各樣借口,確實是工作關係無法分身的情況除外。(總算有一條除外的條款。)
5、必須無條件的服從老婆的英明領導,凡是老婆說的都是對的,凡是老婆的指示必須堅持執行。(我懷疑這是丈母娘說的,要不然,這麽經典的“兩個凡是”她想不出來的!)
6、回家臭襪子不得亂扔,不得將臭氣熏天的臭球鞋放在可以影響到老婆呼吸的地方,如有違反,將處罰給老婆洗腳一個月。(虧她想得出來,哪個男人的腳不臭?)
7、老婆不開心時,男人應該負責哄老婆開心,老婆發脾氣時,老公應負責逆來順受,夫妻吵架,不管誰對誰錯,老公都要首先道歉。(這是不是新的 “馬關條約”?)
8、老公口袋裏可以放錢,但不得用於泡妞,不得用於跟其他從18歲到80歲女性的一起消費,違者斬立決。(女人啊,總是喜歡疑神疑鬼!)
9、共同分擔家務勞動,不得以工作忙為借口逃避家務勞動,老婆漏做家務或有做得不到位的地方,不得諷刺和嘲笑。(我躲起來笑總可以吧?)
10、不得忘記兩個人的重要紀念日,每年在紀念日必須要有新意創意的禮物讓老婆感到驚喜,不得敷衍了事。(看來要先貯存在手機和電腦裏,並設置為提醒。)
鬱悶啊,她也實在過分,虧她想得出來,新婚夜要先立規矩再圓房,如果我不簽字畫押打手印,她就不讓我上床,更別想跟她愛愛,怎麽辦?要知道春宵一刻值千金啊,麵對著如此漂亮的老婆,麵對著如此不平等的條約,麵對著如此誘惑的場景,我想不簽都不行!
實踐證明,我想抗拒女色誘惑根本就是徒勞的,起先我還能咬緊牙關堅持著不簽,可她就開始在我麵前一會兒跳著豔舞,一會兒又用各種各樣的搔姿弄首來誘惑我的英雄豪氣,最終我的意誌頃刻之間突然就被徹底摧毀了,心裏想得是死就死了吧,石榴裙下死,做鬼也風流。
你別笑我,你能做到在老婆麵前坐懷不亂嗎?反正我是做不到的,我承認自己在老婆麵前變得很好色,我根本就無法抵擋住她的誘惑。
不過,我真的很愛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