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殺”的時代,何人說不?

翻開娛樂版,滿目的“走光”“素顏”“吃相”“...”,現在當個公眾人物也不容易。想過個太平日子,非得小心再小心,“悶身發大財”的確有理。

一些娛記,全沒有“狗仔”那麽親切,說“土狼”倒更貼切。土狼,就是那狗不狗,狼不狼的,且滿口哈喇子,目露凶光的那種東西。在英文中叫hyena, 它的形象在《獅子王》中有形象的描述。 這種東西,沒有一定的身價背景是治不住的。

公正,道德,皆可再定義。路人多看客,即使同悲、激憤者亦無法變更。隻是,大眾喜愛的人物、節目消失了。 “封殺”的時代,何人說不?

請您先登陸,再發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