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別慚愧,以前都沒有聽說過普適/世價值觀,去穀歌了一下:)

回答: 央視很生氣,後果很嚴重婷婷~2010-06-17 06:20:23

找了一篇文章,有點明白你為什麽不喜歡"普世"了.


關於從“普適價值”到“普世價值”
作者:何光滬

一、“普適價值”與“普世價值”的區別
在討論這一全球化時代的重大問題之時,中國學者常常將“普適價值”與“普世價值”兩個詞作為同義詞使用。這也許是因為人們認為這兩個詞不但讀音相同,而且意思相近,所以可以互換。
然而,從有關這一主題的諸多論述中可以發現,這兩個詞在使用時會帶有不同的甚至相反的背景或意圖,盡管它們各有各的用處,但在理解時卻必須進行明確的概念區分。而且更重要的是,其間會涉及到一些重大的理論問題。
例如,不少論者常常談到“中華文化的普適價值”,意思是說中華民族的文化具有普遍適用性,即適用於全世界或全人類的價值。然而,由此類推,其他的民族也可能說他們民族的文化具有普遍適用性,或適用於全世界或全人類的價值。換言之,在這種情況下,“普適價值”是指某一民族的文化具有普遍適用性、即適用於全世界或全人類的價值。進一步說,如果我們主張民族平等和文化平等,如果我們不能說隻有中華文化具有普適價值,那麽,我們是否可以說,所有民族的所有文化都具有普適價值呢?這顯然是一個不能回避的問題。
2008年夏天,在北京舉行的“普世價值高端學術論壇”上,絕大多數與會學者都認可並高度評價“普世價值”對於日益全球化的當今世界和當今社會的重要意義。按照論壇組織者的說法,這些價值包括“民主、自由、公平、正義、權利、博愛、環保、和平、和諧、慈善、慈悲、仁愛、人性、平等、寬容、科學、理性”等等。
顯然,這些價值是出自世界各族、各國、各種文化,但又不是某一個民族或某一種文化所特有、所獨具的,它們是當今全世界各國各族人民追求的目標。在這種情況下,“普世價值”這個概念所強調的,就是全人類共同的理念,共同的理想;這些理念或理想是超越於民族界線之外,超越於民族分野之上的。就其已經蘊含在各種文化之內而言,可以將其比喻為各民族文化價值的公約數;就其實際包括了各民族文化的理想而言,又可將其比喻為各民族文化價值的公倍數。
看來,“普適價值”與“普世價值”,這兩個概念確實在使用環境中會各有側重,不可互換,盡管各有各的用處,但視角或立場、視野或境界,會有重大的區別。
二、“中華文化的普適價值”
考慮到上麵那個“不能回避的問題”,這個概念顯然應該加以厘清。
一是要厘清“文化”的概念。什麽是文化?文化學家有種種不同的說法,有的側重物質文化,有的側重製度文化,也有的側重精神文化。但是,比較能綜合各種看法,又能為非專家的廣大民眾理解的,是文化學大師克拉克洪的定義——文化是人類的生活方式,以及“最後一個儒家”梁漱溟的說法——文化是生活的樣式(二者意思相同)。所以,我們有飲食文化、服裝文化等等物質文化,有政治文化、禮俗文化等製度文化,也有道德、哲學、宗教等精神文化。
其次,要厘清“中華”的概念。什麽是“中華”或“中華民族”?至少在現代,這個概念當然不僅僅指漢人及其民族、國家,而是指一個包括56個民族的巨大集合。
澄清了“文化”和“中華”概念之後,在回答上麵那個“不能回避的問題”時,我們必須說,並非所有民族的所有文化都具有普遍適用的價值。因為,曆史上有許許多多的生活方式或文化,對於現代社會顯然不適用,也有許多民族的許多生活方式或文化,對於其他民族和全球社會不適用。
同樣地,就“中華文化”而言,其中有諸多古老民族的古老文化或生活方式,從遊牧經濟文化到農奴製度文化,對於現代社會並沒有“普適價值”;從“怕不辣”的飲食文化到寬袍大袖的服裝文化,對於許多民族和許多社會的民眾也並不普遍適用。
當然,一般人所說的中華民族文化,我想主要是指精神文化。至於提到某些物質文化或製度文化,例如飲食、服裝文化或真正局限於家庭的“家長製”文化(現在即使在中國城市裏還稱孩子的父母為“家長”,而西語中的“家長”即patriarch一詞,卻不會用於一般的小孩父母,而另有含義),則含有讓其他民族自由選擇去欣賞去借鑒的意思。然而,即使隻就精神文化而言,中華民族幾千年的精神文化遺產,對於現代社會而言,對於其他民族或社會而言,同樣也不能說全部都具有普遍適用的價值。即使隻對我們中國人自身來說,也永遠有一個“取其精華,去其糟粕”的任務。
這個任務的必要性,具體說來有無數的例證。我們在此且舉一例。例如,在曾經作為漢族文化主流的儒家文化中,“三綱五常”既兼有製度文化和精神文化的內容,又被視為具有根本地位的基本原則。但是,這一原則本身卻既包含著精華,又包含著糟粕,就是說,其中既有“普適價值”的成分,又有無法普適的成分。
這一原則中的三綱,即“君為臣綱”、“父為子綱”和“夫為妻綱”,既是封建宗法製度的產物,又反過來加強了封建宗法製度,甚至成了這一製度的簡明表述。姑且不說“三綱”原則在中國曆史上造成了無數的血淚悲劇,形成了社會進步的巨大障礙,僅僅從理性分析來看,它是把一種過時而荒謬的自然觀(乾即天,相對於坤即地來說,具有主宰性),不合邏輯地比附到男女關係上,再不合邏輯地引申到父子關係上,又更加不合邏輯地引申到政治製度上。換言之,這項原則的基點或前提不合理,推理或推論過程也不合理,而且把幾個不同的論域,即具有不同性質和不同關係的自然領域、家庭領域和政治領域全部混淆了。從曆史發展角度來看,“三綱”原則還把人類在原始氏族時代狹隘環境下形成的血緣至上觀念,不合時宜地運用到了文明時代的複雜環境下,即遠遠超出了血緣宗族的社會關係和政治關係的環境中,這就造成了中國曆史上甚至今天現實中所謂人情大過契約甚至“人情大過王法”(指國法)的現象,導致了法治觀念淡薄以及相關的種種惡果。所以,它絕不適用於現代社會,不論是中國還是其他國家民族的現代社會,即最常見和大量需要處理的社會關係不是親屬關係,而是陌生人之間關係的社會。
另一方麵,這一原則中的“五常”,即“仁、義、禮、智、信”,卻顯然具有普遍適用的價值。我相信,現在世界上幾乎所有國家所有民族和所有社會,都不會從根本上拒絕這一原則。因為事實上,至少是那些源遠流長延續至今的傳統文化,如印度教文化、基督教文化、伊斯蘭文化等等,本來也以不同的語言概念和表現形式,蘊含著這一原則中的五項內容。它們都有強調親人之愛、朋友之愛甚至超出親友之間的博愛之類內容,接近於我們所說的“仁”;也有強調人與人之間的適宜關係,特別是正義的人際關係或社會關係之類內容,接近於我們所說的“義”;還有強調不同的人之間要以一定的禮節習俗來調節關係的思想和實踐,包括宗教性的和世俗性的禮儀在內,相當於我們所說的“禮”;至於對知識或智慧的追求,對誠信或信用的鼓勵,更是這些古老文明或文化的重要內容,相當於我們所說的“智”和“信”。一句話,中華文化中的“五常”原則之所以是精華,之所以具有普遍適用的價值,甚至是人類社會存在多久就需要多久的永久適用的價值,恰恰是因為它與其他文化中一些重要的、同樣優秀、同樣普適的原則相類相通。
我們可以看到,所謂精華或糟粕,所謂普適不普適,往往是同其是否可在其他文明其他文化中找到類似或相通的流傳久遠的東西聯係在一起的。這幾乎可以成為一個判斷的標準!
三、“普世價值”的邏輯和層次
綜上所述,“中華文化的普適價值”,應指中華文化中有一些東西(我們所謂“精華”或“優秀”文化)具有普遍適用的價值。“普世價值”中的“價值”一詞,則應理解為具有重大價值的東西。換言之,普世價值是指對於全人類或世界各族人民均具有重大價值的那些事物或原則。
這樣的事物或原則當然很多。前麵第一節引用“普世價值高端學術論壇”的邀請函,列舉了十七項,也許,其他的學者專家或賢人智者,還可以列舉出更多。雖然它們在不同的文明、文化之中,在不同的民族、國家之中,在不同的地域、時期之中,必然有形形色色各不相同的表達方式,雖然它們在一些文化或民族或時期之中比另一些表達得更充分、更豐富,雖然它們在不同的文化、民族或時期中有一些比另一些得到了更多、更甚的強調,但是,它們絕不是僅僅屬於某一文明或文化或民族或地域,而是屬於全人類的經驗總結,屬於各民族的共同財富。在地球正在日益縮小,各族各國日益靠攏的當代世界上,它們應該為所有民族的所有人民所共享。論文 http://www.qiqi8.cn 畢業論文
然而,許多的、甚至是太多的“普世價值”並列在一起,看起來似乎雜亂無章,令人無所適從,甚至可以隨意增減。這就會使人忽略其中應有的邏輯和層次,忽略其所具有的生死攸關的重要性質。
在此,我謹嚐試對普世價值的內容作一點性質分析,並據此將其分為低、中、高三個層次。
在實用倫理層次上,國外一些神學家、哲學家多年來做了大量工作。他們在諸多宗教中找出的共同點,最後表達在各宗教6000多位代表通過的世界宗教議會《全球倫理宣言)》中。這些共同點一共有四條:一不要殺人,二不要偷盜,三不要撒謊,四不要奸淫。這是佛教五戒、基督教十誡和其他不少宗教中都有的,是所有文明傳統或文明社會都承認的。它們關係到人性和社會的根基,是最低限度的、無法取消的,因為否認這幾條,人就不成其為人,取消這幾條,社會就無法存在。
針對全球現代社會的需要來說,這四條可以正麵表述為:一不殺人,就是要和平、非暴力,不管是個人、家庭暴力,還是集團、政府暴力都不要,要和平解決各種爭端;二不偷盜,就是要構建公平的經濟秩序,無論國內國際的經濟製度都要公平,因為不公平的經濟製度導致貧富懸殊,實際上是對弱勢群體的偷盜;三不撒謊,就是要誠信,媒體和政府有義務、有責任通報全部真相,維護人民的知情權;四不奸淫,就是在夫妻和男女之間的夥伴關係中,不要把對方當作性的利用對象,推廣開來就是不要把別人當成利用對象,就是人與人之間的關係應是夥伴關係,或曰平等友好的關係。
地球村的現實和全球化的趨勢,使得全球倫理成了底線倫理,就是說,不守住這條線,人類社會會崩潰,人會沒法過日子。同樣,地球村的居民必須就一種全村共同的價值觀形成共識,就是說,要有一種超越於各人各戶的價值觀,即“普世價值”。普世價值不能隨意而定,而應是理性要求的、曆史形成的。所以,相應於上述既是理性要求又是曆史形成的全球倫理,可以總結出最基本或最低層次的普世價值——“和平、公平、誠信、友善”。論文 http://www.qiqi8.cn 畢業論文
就曆史形成而言,這四項在幾千年人類生活的經驗教訓之後,確實成了公認具有基本價值的東西。就理性要求而言,這四項之間具有理性的邏輯關係:人的生命是已經存在的事實,人要活下去,也就是要繼續我們的人生,那麽,就有以下需要:
(1)人生需要和平,因為沒有和平就沒有人生(如果我可以打你殺你,你怎麽生活呢);
(2)和平需要公平,因為沒有公平就沒有和平(“不平則鳴”、則鬥、則“拔刀”);
(3)公平需要誠信,因為沒有誠信就沒有公平(如果我可以隨便欺騙你,怎麽還有公平呢);
(4)誠信需要友善,因為沒有友善就沒有誠信(如果我對你的態度是不友善、冷漠甚至敵對的,還會講究誠信嗎)。
總之,低層次或曰基礎層次(倫理層次)的普世價值,包括“和平、公平、誠信、友善”這四項內容。
再看“中層次”或中間層次,即精神層次的普世價值。它包括“自由、平等、人權、正義”這四項內容。關於這四項內容的普世性,就“平等”和“正義”而言,恐怕沒有人會認為這兩項是西方的發明而中國人與之無緣,因為中國雖有等級森嚴和不平等的傳統製度,但也有追求平等、正義的悠久傳統和包括儒、釋、道思想在內的關於平等和正義的論述,從“不患寡而患不均”到“正其誼不謀其利,明其道不計其功”,不計其數。
然而,就“自由”和“人權”而言,這兩項卻被一些人說成是西方人的發明和專利,中國人既不向往之,亦無權享受之。這顯然不符合事實,至少不符合中國精神文化或優秀文化方麵的事實。就是說,盡管中國古代的製度文化或糟粕文化中忽視人的自由,踐踏人的權利,盡管中國古代的話語中,人權概念並不突顯,但是,中國文化中並不是根本沒有這兩種概念,中國人並不是不要自由甘被役使的天生奴才,並不是毫無權利意識可以任人宰割的低等動物。這一點,從莊子到梁啟超關於自由的精彩論說,從董仲舒關於“天地之性人為貴”的論述,到路溫舒痛斥詔獄維護人權的奏章,都是生動的例證。
人與動物之不同在於具有精神,而精神的本質就在於自由;自由既是人人天生而有,也就是人人平等的,也就要求承認人人平等的權利;而人人平等的權利,又隻有在正義的原則之下才能得到保障。在此,這四項內容同樣構成了一個不可分割的整體:人的精神性要求自由,自由要求平等,平等要求人權,人權要求正義。這四項內容都是人的精神性注定了的,所以屬於中間層次或精神層次的普世價值。
這四項內容同社會政治有密切的關聯,但是我們為什麽不把“民主”、“法治”列入其中呢?我們是不是不要民主、法治呢?不是不要,但這兩項不是價值本身,在邏輯上不宜與這四項並列。民主隻是一種程序,但它是保障平等的程序,保障自由的程序;法治隻是一種手段,但它是保障人權的手段,保障正義的手段。它們是最適合於實現這些價值的操作工具或製度設計,但不是我們所思考的普世價值本身。
最後,我們來看“高層次”或最高層次,即宇宙層次的普世價值。它包括“天下一家、眾生平等、萬物一體、敬天愛人”這四項內容。這四項同樣在中華文化中有源遠流長的豐富表達。當然,“天下一家”的典型表述,有儒家“四海之內皆兄弟”之說;還有墨家的“兼愛”(“視人之家,若視其家;視人之國,若視其國”)之說。“眾生平等”的表述,以佛教本生經中佛陀“舍身飼虎”、“割肉貿鴿”的故事最為典型,基督教中關於獅子與羊群一同生活的理想狀態,以及聖方濟各(聖弗蘭西斯)關於自然萬物皆為天主所愛的著名理念也表達了這一思想。“萬物一體”則在道家和儒家中均得到大量的論述,其中最精彩的有張載此語:“天地之塞吾其體,天地之帥吾其性。民吾同胞,物吾與也”;還有程顥此語:“若夫之仁,則天地為一身,而天地之間,品物萬形,為四肢百體。夫人豈有視四肢百體不愛者哉!”王陽明的說法則觸及了這種博大的仁心所來自的本源:“視天下猶一家,中國猶一人焉。若夫間形骸而分爾我者,小人矣。大人之能以天地萬物為一體者,非意之也,其心之仁本若是,其與天地萬物而為一也。”最後,關於“敬天愛人”,盡管各大宗教均以這一精神為其根本,但我們在這裏使用的語言是典型的儒家訓誡,它甚至高懸於帝王的辦公場所。它也同基督教“誡命的總綱”,即耶穌總結的“愛上帝愛鄰人”(或“愛人如己”)完全一致,而且都進一步涉及到了博愛或泛愛的超越此世的根據。所有這四項內容,各大宗教和各大文明盡管說法各不相同,但是精神卻相互貫通。論文 http://www.qiqi8.cn 畢業論文
最高層次或宇宙層次的普世價值,第一項涉及整個人類社會的人際關係;第二項擴大到了生物之間的關係;第三項又擴及無生物和整個宇宙內部的關係;第四項則延伸到了人與宇宙本源的關係,以及以上所有關係的本體根據。所以,這四項內容之間也有一種邏輯上的遞進和層次上的上升。
最後,回到中國社會文化的現實上來,我想說,所謂“愛祖國”,應該落實到“愛人民”上來,所謂“愛國”,應該落實到“愛人”上來。而在社會層麵上,愛的表現又不應該止於情感,而應該走向倫理層次的正義,努力反思社會公正的缺失及其原因,並以行動去促進人間的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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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這篇文章不錯,有見地 :) -idiot94- 給 idiot94 發送悄悄話 idiot94 的博客首頁 (31 bytes) () 06/17/2010 postreply 08:3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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