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唐!女子不配合強奸 致強奸者死亡被判三年
中國南昌新聞網 2010-03-28 23:33:53
核心提示:河南洛陽市一女子因為太漂亮,在被強奸時,不主動配合強奸,導致強奸者生殖器官折斷,因失血過多而身亡。昨日洛陽市洛龍區法院審結此案,判決該女子構成過失致死罪,緩刑3年,並賠償被害人江某家屬經濟損失8.8萬元。
該女子在被施暴時,因不配合強奸而導致對方身亡。昨日,洛陽市洛龍區法院審結了這起“不配合強奸致死案”。本是健康快樂的宋麗,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執行。
2009年2月31日22時,洛龍區關林鎮一女青年宋麗加完夜班後,單身一人走在回家的路上,被剛吃過宵夜喝過酒的江某盯上,江某按住宋麗的嘴將她拖到樹林深處實施強奸,宋麗在被強奸的過程中沒有配合江某,導致江某生殖器官折斷,在明知李某喝酒有醉意的情況下,也不及時打120求救,導致江某失血過多而死亡。
2010年3月26日,洛陽市洛龍區檢察院向洛龍區法院提起公訴,指控宋麗犯有故意傷害罪。
公訴機關認為,宋麗明知自己的行為會造成他人身體上的傷害,卻放任這種結果的發生,最終造成他人死亡的後果,其行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
宋麗的辯護律師認為,宋麗由於天黑加上慌張,沒有發現強奸者受傷,更重點的是宋麗當時是處女,事後發現身上流的血以為是處女血,在不知道強奸者的受傷的情況下,所以錯過了救人時間,加上強奸者事前服用偉哥(法醫鑒定書標明),興奮過度而忘記了流血,這是強奸不慎致死,所以宋麗在主觀上並沒有故意傷害江某。
法院認為,被告人宋麗應當預見強奸者江某可能造成“一日二變”的結果,可宋麗在被奸時因疏忽大意沒有預見,導致江某死亡,如果宋麗在被奸後及時報案,派出所出警也能及時發現李某受務,能及時的搶救過來,但宋麗為自己的名聲著想而遲遲不願報案,宋麗的行為應構成過失致人死亡罪。
另外,鑒於被告人宋麗在案發後認罪態度比較好,同時,被告人積極進行民事賠償,已取得被害人家屬諒解,有悔罪表現,故從輕處罰。 (文中人物均為化名)
荒唐!女子不配合強奸 致強奸者死亡被判三年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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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強奸法官
-twotre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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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9/2010 postreply
00:3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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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B,看看犯案日期...
-afei5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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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9/2010 postreply
02:2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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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老兄眼真尖,不說還真沒注意.估計是笑壇的東西有人當真了
-aurora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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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9/2010 postreply
07:1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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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B,看看論壇名字。
-e帶漸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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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31/2010 postreply
01: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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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奸罪是不是要判死刑??不太了解
-Stepforwa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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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9/2010 postreply
02:4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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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在澳洲,這判決不一定是笑話哦
-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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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9/2010 postreply
14:1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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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一個亂編的新聞!二月哪裏有31日!
-紫色海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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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30/2010 postreply
09:1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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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不是嘛,我也一直在想海洋哪有紫色的。。。 ;)
-e帶漸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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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31/2010 postreply
01:14: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