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至今日,“性騷擾”逐漸地不再是女性的“專利”,不少男性朋友也領略到了“性騷擾”之苦,到底怎麽正確應對這樣一種尷尬局麵呢?
說到“性騷擾”的危害,自然是發生在一些避無可避的時間和空間裏才讓人尷尬,如果一轉身就可以拂袖而去,騷擾者機會不多,受害者也不會有多少心理陰影。
其實我們仔細想想,所謂的“性騷擾”,和戀愛中的“被追求”從本質上又有什麽不同?是否嚴重到“騷擾”的程度,僅僅是由當事人心態決定。
酒吧裏勁舞,本來是一種享受,但如果半夜三更聽到鄰家的嗨樂,就是一種騷擾;同樣地,已婚男性遇到未婚女性的執著追求,往往就認為是一種性騷擾 …… 充其量就是一種勾引罷了,隻不過美好的事情發生在錯誤的時間(婚後)。
把電話號碼告訴異性,本來是方便聯係之用,有事說事,沒事各忙各的,如果對方故意在你“不方便”接電話的時候反複打來,聲音嗲的出奇,方圓五米都能聽到,這也就構成了騷擾 …… 保持正常聯係頻率,無事勿擾,這其實是一個“度”的問題。
反思“性騷擾”中的“騷擾”,其根本在於“擾”帶來了某種心煩的情緒,每個人反感的東西不同罷了,對方有時候確實是無心的:比方說坐在全封閉的公車裏,身邊撒了濃重香水的女士,回家後雞犬不寧,其實構成了騷擾;對於香水敏感的人,這也是一種騷擾;至於狐臭人士剛好在你腦袋附近抬起了胳膊,其擾民程度可想而知;某人認為穿超短裙和吊帶衫不雅,同事卻總是穿成這樣在附近晃來晃去;手機上收到女人的黃段子,本來是一個不算很雅的玩笑,可有些人確實不喜歡,這些都構成了“性騷擾”。
如果受到了“性騷擾”,不論是什麽方式,不論對方有意無意,不論自己有多反感,首先在心態上要正:一個沒有魅力的男人,女人是不屑於騷擾的!
男人們不妨將心比心地想一想,自己在戀愛期間“性騷擾”女性還少了麽?!每天幾十個電話,屁話連篇沒完沒了,就為了表達自己所謂“急切的思念”;在女生宿舍下聲嘶力竭地呼喊著對方的名字,半夜三更在別人窗下彈吉他,甚至在地上用蠟燭擺出一個“520”來;不失時機地對別人動手動腳,這裏捏捏那裏摸摸,玩弄別人的頭發還誇獎別人身上“好香”,美女路過總不忘記搔首弄姿地裝酷,還吹聲口哨…… 都忘記了麽?隻不過那時候你認為這是愛情,這是你追求對方的方式“別出心裁”,你認為“年輕沒有什麽不可以”,其根本在於別人對你不反感罷了,在人家討厭你的時候,這些舉動都是性騷擾 ----- 代表著浪漫愛情的玫瑰花,當不喜歡你的時候,不也被丟進了垃圾桶麽?
應對“性騷擾”的正確方式是:視而不見,充耳不聞,久而不聞其臭(香),俗話說,“見怪不怪,其怪自敗”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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