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中的‘貪官’ 基本屬於沒有行政級別的小混混,
但是,發達的網絡竟然能把它和‘人人痛恨’貪官汙吏掛上鉤,也就難怪眾口一詞:殺的好了。
另外,玉嬌同學工作單位是個色情服務場所,本身恐怕也不是什麽貞節玉女(當然,現在的人們,都把它當成出汙泥而不染的純潔烈女了)。殺人者和被殺者體力十分懸殊,可見玉嬌同學是突施殺手,0步一刹,刀法十分精湛。
這麽一個簡單的故意傷害案件,發生在酒醉的男人試圖‘強暴她’的人身上(當時,另外兩個男人在場,難不成湖北小鎮真的開化到4P的程度?),於是,道義就取代了法律:殺得好,殺得妙!殺人不但無罪,反而成了貞節烈女,民族楷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