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不懂法院的判決,“簽到”是簽到,乘車是乘車,寫的很清楚啊。難道是因為那個頓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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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是語焉不詳 -紫色海洋- 給 紫色海洋 發送悄悄話 紫色海洋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4/27/2026 postreply 15:2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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